
施工現場腳手架等安全防護
產品詳情
施工現場腳手架等安全防護許可證代辦基本條件
G1.1 人員
(1)生產單位應當任命技術負責人,全面負責本單位電梯制造、安裝、修理、改
造和維護保養活動中的技術工作;
(2)制造單位應當在管理層中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,并且根據申請項目,配備并
任命設計(含安裝、修理、改造方案設計)、工藝、材料與零部件、電控系統制作、金
屬結構制作(適用于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)、焊接、檢驗與試驗、現場施工(安裝、
修理、改造和維護保養)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
;
(3)安裝單位應當在管理層中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,并且根據申請項目,配備并
任命工藝、焊接、檢驗與試驗、現場施工(安裝、修理和維護保養)等過程的質量控制
系統責任人員;
(4)生產單位應當任命項目負責人,負責電梯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、協調等工作。
G1.2 工作場所
生產單位應當具有日常工作需要的固定辦公場所,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符合表 G-1
要求的廠房和倉庫。制造單位試驗井道與廠房、倉庫不在同一地址的,試驗井道所在
地址應當作為制造地址。
詢盤